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宏、陆*)
| 索 引 号 | FK011/2026-000018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宏、陆*)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11:28:36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阜康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新2302执669号),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新(2021)阜康市不动产权第0008223号
权利人:李*宏、陆*
不动产权利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652302001006GB00053F00070010
不动产坐落:阜康市阜荣小区7幢*单元*室
阜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