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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阜康市2024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01/2025-000001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阜康市2024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主  题  词 阜康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公布 2024 文件 清理 结果 的通知
文        号 阜政办〔2024〕53号 发布日期 2025-01-02 11:17:01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天池管委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4105号)昌吉州关于全面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阜康市全面清理了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梳理有效规范性文件42件,拟定需要保留继续适用的30件,宣布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12;共梳理有效政策性文件223件,拟定需要保留继续使用的167件,拟修改2件,宣布废止失效的54印发给你们,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附件:1:阜康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阜康市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3:阜康市现行有效政策性文件目录.xls

4:阜康市废止政策性文件目录.xls

5:阜康市修改政策性文件目录.xls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