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www.fk.gov.cn

残疾人证申办

索  引  号 FK032/2022-000013 主题分类
名        称 残疾人证申办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8-10 12:43:06
发文单位 阜康市残联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一)设定依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卫生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

依据文号:残联发【2017】34号 国办发[2020]35号

(二)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或居住地有效居住证

3.三张白底两寸免冠近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6.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关系相关证明(智力、精神残疾及未成年人申请时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