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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17/2022-000013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        号 阜产园字〔2022〕24号 发布日期 2022-03-03 11:24:36
发文单位 阜康产业园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产业园各企业:

根据昌吉州环委会办公室《关于解除自治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函〔2022〕3号)及阜康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阜环委办发〔2022〕6号),阜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3月3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响应。

请参与阜康市2021-2022年采暖季错峰生产的企业继续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