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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的通报

索  引  号 FK003/2021-000048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2020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的通报
文        号 阜教〔2021〕15号 发布日期 2021-02-09 17:12:27
发文单位 阜康市教育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全市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自治区关于规范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昌吉州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阜教〔2021〕7号)的标准,严格对我市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综合年检。现将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开办的民办教育机构25所,其中民办校外培训机构24所、民办幼儿园1所。教育局组织年检小组对各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材料、实地考核和日常管理记载进行综合评定,确定2所为“优秀”、5所为“良好”、16所为“合格”、2所为“不合格”。

(一)年审“优秀”的民办教育机构

序号

学校名称

办学许可证号

负责人

年检等级

1

阜康市加美教育培训学校

165230272017019

鲜金刚

优秀

2

阜康市梦之韵文化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119

戴 梦

优秀

(二)年审“良好”的民办教育机构

序号

学校名称

办学许可证号

负责人

年检等级

1

阜康市春苗教育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029

崔建红

良好

2

阜康市海蕾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019

严健红

良好

3

阜康市神墨教育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089

苏 林

良好

4

有色苑幼儿园

165230272013018

綦桂枝

良好

5

阜康市于英艺术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039

于 英

良好

(三)年检“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

序号

学校名称

办学许可证号

负责人

年检等级

1

阜康市普林文化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079

魏军民

合格

2

阜康市育林培训学校

265230272013019

于功华

合格

3

阜康市天成培训学校

165230272016018

侯跃钢

合格

4

阜康市七彩阳光培训学校

165230272015018

焦 虎

合格

5

阜康市金柠檬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069

严伊桐

合格

6

阜康市天成文化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059

侯跃钢

合格

7

阜康市天之峰伶俐文化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099

王 丽

合格

8

阜康市春苗星教育培训学校

265230272020059

邓咏梅

合格

9

阜康市英姿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265230272020049

孙 庆

合格

10

阜康市世纪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039

余 丹

合格

11

阜康市松鼠智适应教育培训学校

165230272020019

孙兆玲

合格

12

阜康市乐舞飞扬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165230272020029

黄 丽

合格

13

阜康市艺博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165230272020039

杨玉梅

合格

14

阜康市华清课外教育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109

裴光武

合格

15

阜康市小画家艺术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139

杜丽丽

合格

16

阜康市希望之星艺术培训学校

165230272019129

海拉提·纳因塔

合格

(四)年检“不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

序号

学校名称

办学许可证号

负责人

年检等级

1

阜康市银河培训学校

165230272002018

袁 铭

不合格

2

阜康市普林匠心文化教育培训学校

165230272005019

魏军民

不合格

二、年检对标主要情况反馈

(一)党的建设。在阜康市教育工委的指导下,各民办教育机构把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全部建立了联合党支部,共建立了10个联合党支部,教育局也选派10名党建指导员到各联合党支部进行日常的党建工作指导。但整体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法人和校长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等方面存在认识不高、措施不足,比较薄弱,进展缓慢的问题,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实不到位。

(二)法人治理。各民办教育机构都按照规定制定了章程,对决策机构、管理机构、监督机构设置及工作进行了明确,但普遍存在法人依法治理薄弱,主管部门行政重要会议和工作参与和支持度不高,董事(理事)重大决策会议记录和决议缺失,管理层党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不健全不规范,整体缺乏教学管理经验。阜康市乐舞飞扬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阜康市普林文化培训学校、阜康市艺博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阜康市英姿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阜康市松鼠智适应教育培训学校等5所民办教育机构法人或校长长期不能亲自一线履职,不能按照章程规定有效管理和尽职。

(三)办学条件。25所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场地产权明确,校舍面积达标,符合建筑用途,布局功能符合办学标准,教学设施设备完善齐全,“人防、技防、物防”到位,建筑工程通过二次消防安全验收,学员总规模与同一教学时段学员数控制符合相关标准,专任教师都达到教师人数的1/3以上。1所民办幼儿园办学场地相对公办园标准稍显紧张和简陋,“两教一保”达不到标准。疫情防控工作都能基本按照相关部门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落实,但阜康市银河培训学校、阜康市普林匠心文化教育培训学校、阜康市七彩阳光培训学校、阜康市天成培训学校、阜康市天成文化培训学校、阜康市世纪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阜康市普林文化培训学校、阜康市华清课外教育培训学校、阜康市小画家艺术培训学校等9所民办教育机构存在思想认识与上级疫情防控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作上打折扣、讲条件讲困难等现象。

(四)教育教学。全部民办教育机构都能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内容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但因经济利益和意识淡薄等原因对授课内容把关不严、不积极主动进行审读报备的情况,阜康市银河培训学校存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读违规使用教学资源的问题。教师聘用整体较好但阜康市七彩阳光培训学校、阜康市金柠檬文化艺术培训学校也存在报备不及时、瞒报等情况。所有民办教育机构教学过程缺乏规范管理,随意性大,内部质量控制基本没有形成民办幼儿园全部使用自治区指定教材。

(五)资产财务。民办教育机构都依法建立了资产财务制度,配备了专业会计或由会计事务所进行资产财务管理,但一次性收费不跨过三个月执行不彻底,账目不够清晰,填写不规范。教职工合法权利保障执行普遍较好,没发现因拖欠薪酬进行维权的经济纠纷。也没有发现抽逃注册资金和挪用办学经费的现象。每个年度结束时都能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无非法集资情况

(六)办学行为。所有民办教育机构都证照齐全,在办学场地明显处将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法人简介、授课班次信息、招生信息、收退费制度等主要信息进行公示。没有私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办学类型的现象。但教学计划招生简章广告等不能及时备案能够自觉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及时沟通,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和活动。

(七)权益保障。都能够聘任符合办学要求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签订合法手续但合同签订存在不规范行为问题,注重教职工业务培训,教职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障落实到位,民办幼儿园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八)安全稳定。所有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场所周边都无影响安全因素,较好的建立了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落实比较好,安全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并能正常开启运行,与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启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但因经济利益和管理措施问题,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阜康市七彩阳光培训学校、阜康市天成文化培训学校、阜康市艺博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阜康市希望之星艺术培训学校存在没有覆盖全部学员。也存在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合同内容填写不规范问题

(九)办学资质。所有民办教育机构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房屋质量鉴定书》《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教职工身份证、学历证、相应资格证符合要求并齐全,但相关表册有待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系统根治问题

在本次民办教育机构年检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家、区、州今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党的建设、办学条件、培训内容、教材教案、收费管理、营销方式、教师资质等坚持从源头上治理、系统治理、严格治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二)加强系统学习培训

对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国家、自治区有关民办教育重要法规和文件的学习、有关民办教育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培训,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阜康市教育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