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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恒杰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纸板、1500万套包装纸盒(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FK012/2021-000186 主题分类
名        称 新疆恒杰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纸板、1500万套包装纸盒(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7-10 16:32:22
发文单位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环函〔202124

关于新疆恒杰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纸板、1500万套包装纸盒(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恒杰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

公司报来《新疆恒杰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纸板、1500万套包装纸盒(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建,位于阜康产业园西区,新疆吉成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北侧,新疆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南侧,租赁新疆新恒德净化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和办公用房,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º09′31.4",:东经87º49′18.7"。本项目租赁新疆新恒德净化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已建成的2#生产厂房及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产1000万平方米纸板、1500万套包装纸盒(箱),项目区占地5500m2,总建筑面积5700m2项目主要原辅料为玖龙A级牛卡纸、高强瓦楞纸玉米淀粉、环保水性油墨等。生产工艺流程蒸汽加热压制瓦楞粘和烘干水性墨印刷检验项目区生产用热及冬季采暖均采用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

二、根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和生态破坏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运行管理中还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生产用热及冬季采暖均采用园区集中供热。运营期印刷方式为柔板印刷,柔板印刷机采用封闭刮刀,印刷采用环保型水性墨,进墨过程使用全封闭自动进墨机。粘合剂使用玉米淀粉,配制在密闭的配制房进行,配制过程全程密闭搅拌,投料过程采用全封闭固体投料器。

印刷废气及纸板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UV光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排放限值标准;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措施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要求开展绩效分级工作,绩效分级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减排措施》包装印刷行业B级企业标准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运营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管网,由阜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防展、消声装置,运营期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储存,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收集、储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活性炭必须定期更换且建立台账,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00936t/a,倍量替代量0.01872t/a,从关停新疆粤华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项目减排量中核减,重污染天气期间排放量执行应急减排的要求。

该项目需按照阜康产业园要求,安装分表计电、活性炭吸附饱和报警装置,并联网运行。

)项目区裸露土地、道路需采取硬化、绿化、覆盖,物料堆场需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杜绝扬尘污染

四、项目竣工后,需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统一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运营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按照《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络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阜政办【2015】44号)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管,阜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环保“三同时”执行等情况具体负责。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2021527

抄 送:存(二)。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2021527日印发

共印汉文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