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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FK012/2021-000194 主题分类
名        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5-26 19:25:09
发文单位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复新疆鑫智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工程吊顶材料及500吨吊顶龙骨生产建设项目、新疆中科伟信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0吨硅藻泥项目、新疆恒杰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纸板、1500万套包装纸盒(箱)建设项目(详情见下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526—2021528日(3个工作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94-3222167

真:0994-3222167

通讯地址:阜康市博峰街64

编:8315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疆鑫智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工程吊顶材料及500吨吊顶龙骨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鑫智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阜康市产业园阜西区苏通小微创业园内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现有生产车间内预留区域建设两套工程吊顶生产线、吊顶龙骨生产装置及配套设备,项目在现有车间内容增添设备,公用设施依托现有项目。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水性备涂、烘干覆膜、涂胶贴布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环节产生的非甲烷通过经集气罩收集后,利用现有光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标准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标准要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及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措施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需采用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落实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降噪设施、佩戴劳保用品等措施,运营期营期噪声排放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贮存,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胶桶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储存,收集、储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活性炭必须定期更换且建立台账。

(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068t/a,倍量替代量0.136 t/a,从关停新疆粤华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项目减排量中核减,重污染天气期间排放量执行应急减排的要求。

(六)该项目需按照阜康产业园要求,安装分表计电、活性炭吸附饱和报警装置,并联网运行。

(七)项目区裸露土地、道路需采取硬化、绿化、覆盖,物料堆场需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杜绝扬尘污染。

新疆中科伟信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0吨硅藻泥项目

新疆中科伟信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东阜康产业园区苏通小微创业园绿色建材产业基地B-08-01-27

新疆金咨源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办公楼均依托阜康市鑫宇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倒班宿舍楼、职工食堂、商业服务楼。本次项目仅涉及建设年产200吨硅藻泥生产设备一套。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原辅料均为袋装,贮存在生产车间原材料堆放区内,成品硅藻泥袋装,贮存在车间成品堆放区内。投料、搅拌、袋装工序在密闭的房间内,并在上料绞龙口、打包机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各配套一根支管,搅拌过程必须全密闭,设置排气孔,配套一根支管;成品料斗加盖密闭,设置排气孔,配套一根支管,最终经一根主管道汇总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无组织排放,企业边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阜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落实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设置隔音、消声、吸声和减震等设施,运营期营期噪声排放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贮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收利用。使用过程中产生废包装袋,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统一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运往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新疆恒杰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纸板、1500万套包装纸盒(箱)建设项目

新疆恒杰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

阜康产业园西区,新疆吉成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北侧,新疆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南侧,租赁新疆新恒德净化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和办公用房

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新疆新恒德净化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已建成的2#生产厂房及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产1000万平方米纸板、1500万套包装纸盒(箱)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生产用热及冬季采暖均采用园区集中供热。运营期印刷方式为柔板印刷,柔板印刷机采用封闭刮刀,印刷采用环保型水性墨,进墨过程使用全封闭自动进墨机。粘合剂使用玉米淀粉,配制在密闭的配制房进行,配制过程全程密闭搅拌,投料过程采用全封闭固体投料器。

印刷废气及纸板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UV光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排放限值标准;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措施及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要求。开展绩效分级工作,绩效分级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减排措施》包装印刷行业B级企业标准。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需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管网,由阜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防展、消声装置,运营期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储存,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收集、储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活性炭必须定期更换且建立台账,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00936t/a,倍量替代量0.01872t/a,从关停新疆粤华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项目减排量中核减,重污染天气期间排放量执行应急减排的要求。

(六)该项目需按照阜康产业园要求,安装分表计电、活性炭吸附饱和报警装置,并联网运行。

(七)项目区裸露土地、道路需采取硬化、绿化、覆盖,物料堆场需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杜绝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