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康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24/2021-00002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康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18:55:17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城市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天池管委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阜康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实施方案》已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八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阜康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阜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和《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明确落实责任。阜康市作为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片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打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示范片区内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全覆盖,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二)总体目标。2021年建立健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推广,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公共机构(含党政机关及示范片区内商超、酒店、餐饮行业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实现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全覆盖。
2023年底建立健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推广,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探索研究新模式,初步建成阜康市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中心。
二、工作步骤
(一)示范点打造阶段(2021年6月底前完成)。在全市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学校、企业、餐饮行业、宾馆酒店、商超等八个行业内选树示范点,并向全市复制、推广,机关示范点为市住建局、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公共机构示范点为阜康农商银行、中国电信阜康分公司;酒店宾馆示范点为雅轩酒店、正邦君宜酒店;商超示范点为众和生活超市、宜家超市;企业示范点为新疆金象赛瑞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塑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餐饮行业示范点为新疆风味城(公园六号店)、麻辣空间火锅食府;居民小区示范点为元森国际小区;学校示范点为市晋阜小学、市第三中学。各示范点位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工作标准(见附件)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处理体系初步建成阶段(2021年11月底前)。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投入建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市城西生活垃圾转运站投入运行,对大件垃圾及园林垃圾进行拆解、破碎后资源化利用。
(三)分类工作培训阶段(2021年12月底前)。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物业公司等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每月至少开展1-2次专题培训。
(四)分类体系建设运行阶段(2022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并实现常态化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业示范点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负责对垃圾分类示范点的指导、协调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创建和推广。
(二)认真履行责任。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工作标准(见附件)组织实施,并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市财政局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物资采购、宣传培训等资金保障;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融媒体中心在广播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刊、公众平台、短信、发放宣传册或分类指南等方式,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各相关部门、示范点单位要采取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贴画,分类投放指南和公众号二维码,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宣传手册组织培训的方式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附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工作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工作标准
一、试点小区标准
示范小区:元森国际小区
(一)基本情况
元森国际小区总占地面积22716平方米,由阜康市金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共计11栋楼36个单元,实际户数744户,居住2000余人。
(二)工作要求
1.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由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印制宣传单、宣传册,制作宣传版面、海报等宣传材料。通过入户指导居民关注阜康市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向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四分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主要宣传内容:废纸壳、废塑料瓶、废金属易拉罐、废玻璃瓶、废旧衣物、被子为可回收物,纸张类可处理后作为各类包装纸,金属可熔炼后再次利用,衣物可以做成油毛毡等建筑材料;剩菜剩饭、菜叶、碎骨头、蛋壳、动物内脏为厨余垃圾,可以经过发酵后产生沼气,废渣可以沤肥后作为肥料种植蔬菜等;废旧电池、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过期药品、消毒剂、废杀虫剂为有害垃圾,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若随意丢弃会对周围土地造成巨大伤害;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卫生间废纸、瓷器碎片、尘土等为其他垃圾,通过卫生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2.分类投放设施配置
(1)在小区5号楼与7号楼间建设一座占地面积30平米左右的生活垃圾分拣房,安装并接通上下水、电源、供暖设施和冲洗消杀设备,内部放置2个可回收物桶,2个厨余垃圾桶,2个其他垃圾桶,1个有害垃圾桶,用于临时存放各类垃圾,内部配备消毒、除臭等必须设备和药品。
(2)在每栋楼前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放置四色四分类生活垃圾桶(240L),数量是可回收物2个、厨余垃圾2个、其他垃圾2个、有害垃圾1个,每个投放点设置相对应的垃圾分类投放标识,按照蓝色可回收物、绿色厨余垃圾、红色有害垃圾及黑(灰)色其他垃圾的明显标识指引居民应分类投放垃圾。
(3)在每户客厅配置脚踏式一体两分类桶一组,分为蓝色可回收物、黑(灰)色其他垃圾;有害垃圾脚踏式带盖桶1个或是桌面摆放美观红色小桶;厨房配置1个绿色脚踏式厨余垃圾桶,卫生间配置1个带盖黑(灰)色其他垃圾桶;配置蓝色可回收物收纳袋1个。每月发放蓝色可回收物袋1个,黑(灰)色其他垃圾袋、绿色厨余垃圾袋各30个,红色有害垃圾袋5个,所有垃圾袋均为环保型可降解垃圾袋。
(4)在小区5号楼东侧设置大件垃圾临时收运存放点1个,主要收运存放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可回收利用物资,集中在大件垃圾综合处理中心进行拆解、破碎回收利用。由新疆绿亿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实行预约上门收运服务,建立登记台账,做到日产日清。
3.人员配置和管理
(1)配备生活垃圾分拣员3人,分拣员由准东办事处、社区联合新疆绿亿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指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培训指导。生活垃圾分拣员由新疆绿亿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督管理,配备3辆手推车或平板车,每日由3名专业分拣人员定时、定点对居民投放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同时,严禁其他拾荒人员随意翻捡垃圾桶的违规行为。
主要职责是每日将居民分类投放点的垃圾转运至小区生活垃圾分拣房按照四分类要求进行详细分拣,如可回收物中将废铁、废旧纸张、废旧塑料,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进行详细的分拣,将各类垃圾分类后临时存放在收集容器,交由新疆绿亿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收运,同时做好称重和台账记录。对有害垃圾进行密闭包装交由专用车辆转运至有害垃圾储存点储存。
(2)准东办事处组织垃圾分类文明劝导员15人,主要由街道社区楼栋长、志愿者及其他公益行业人员组成,实行各楼栋包干制责任到人,负责指导和劝导居民对产生的垃圾正确分类投放,开展入户宣传等工作。发挥元森国际小区网格党支部作用,组织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等6人,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义务监督工作。
(3)市城市管理局选派执法人员2人,阜新街、博峰街办事处各选派1人,准东办事处各社区分别选派1人参与示范小区各类宣传管理、学习培训、经验汇总等具体工作开展,总结工作经验做法,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为我市后期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基础。
(4)全市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选定的10名人大代表、10名退休老干部、10名政协委员家庭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并做好分管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
(二)部门职责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整体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中的宣传、考核指导、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分类设施的设置采购等工作。落实好垃圾分类示范工作中其他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监管工作。
准东办事处及辖区社区: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计划,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元森国际小区网格党支部作用,认真组织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工作;明确小区内楼栋长工作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培训长效机制;协助城市管理局做好社区干部、楼栋长、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培训工作;组织社区党员干部、志愿者、小区楼栋长、物业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工作;街道办事处对垃圾分拣员摸排统计并登记造册,并做好其他随意拾荒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住建局: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对阜康市金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并积极做好小区分类设施建设规划选址及其他居民关注问题的解决处理工作。督促指导物业公司落实向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分类知识。
阜康市金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元森国际小区物业):履行和发挥好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配合准东办事处、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和其他服务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入户宣传工作,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协助街道、社区做好其他随意拾荒人员的管理工作。
新疆绿亿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对居民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称重、登记、建立台账,并及时向市城市管理局上报相关数据,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公示制度,每月将居民分类投放数据公示。建立大件垃圾预约上门回收服务工作机制,按环保规范要求收运、储存有关垃圾,并建立收运储存台账。
二、机关单位
示范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
(一)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总占地14207平方米,共2幢楼,职工食堂2层6间房间,办公楼4层26间办公室,在岗69人。
市教育局:总占地3603平方米,1幢楼4层28间办公室,在岗42人。
市农业农村局:总占地610平方米,1幢楼3层28间办公室,在岗42人。
市公安局:建筑面积15917平方米,1幢楼10层160间办公室,在岗301人。
(二)工作要求
1.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对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阜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阜政办〔2020〕98号)文件要求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各单位主要领导组织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对所辖科室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办公室明显位置必须有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内容,做到知晓率100%;定期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排会议,对本月生活垃圾工作实施情况通报、总结,做到职工参与率100%。
(三)设施配置
办公室内配置两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每层楼公共区域配置三色生活垃圾分类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餐厅配置绿色厨余垃圾桶,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签订《阜康市餐厨垃圾清运协议书》及《阜康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承诺书》,并做好登记台账。
(四)人员管理
各单位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分类后生活垃圾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做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100%。
三、公共机构标准
示范单位:阜康农商银行、中国电信阜康分公司
(一)基本情况
阜康农商银行:占地15592.15平方米,共计16层,在职在岗95人,每日产生餐厨垃圾15公斤左右,营业网点12个,房间1100个左右。
中国电信阜康分公司:占地面积4474.28平方米,共计3层,在岗人数46人,营业网点1个。
(二)工作要求
1.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计划,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阜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阜政办〔2020〕98号)要求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在本单位及各营业网点公共区域设置醒目宣传板块,营造宣传氛围,做到内部员工知晓率100%。
3.通过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本机构客户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扩大宣传范围。
(三)设施配置
在本单位及各营业网点公共区域设置三色生活垃圾分类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餐饮区域设置绿色厨余垃圾桶,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签订《阜康市餐厨垃圾清运协议书》及《阜康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承诺书》,并做好登记台账,做到内部员工参与率100%。
(三)人员管理
各单位负责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分类后生活垃圾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做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100%。
四、酒店宾馆标准
示范单位:雅轩酒店、正邦郡宜酒店
(一)基本情况
雅轩酒店:总占地面积15825平方米,客房166间。
正邦君怡酒店:总占地面积14630平方米,客房208间。
(二)工作要求
1.市文旅局牵头对酒店宾馆行业开展检查指导,发挥行业特色,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日常。
2.酒店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3.在酒店前台、大厅等公共区域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版面,营造宣传氛围,做到内部员工知晓率达100%。
(三)设施配置
1.在各个楼层电梯口设置四色生活垃圾分类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客房设置两分类生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饮区域设置绿色厨余垃圾分类桶,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签订《阜康市餐厨垃圾清运协议书》及《阜康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承诺书》,并做好登记台账;
2.设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点;
3.酒店内部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贴画,分类投放指南和公众号二维码;客房内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宣传手册,公众号二维码;酒店服务人员主动引导宾客正确分类生活垃圾,做到内部员工参与率100%。
4.专人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记录。
(四)人员管理
酒店负责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对本酒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分类后生活垃圾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做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100%。
五、商超标准
示范单位:众和生活超市、宜家超市
(一)基本情况:
众合生活超市:占地7100平方米,每日客流量500人左右。
宜家超市:占地1778平米,每日客流量400人左右。
(二)工作要求
1.市商务工信局牵头对商超进行检查指导,引导商超集市使用可回收类包装袋,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融入日常。
2.制定本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3.在营业区域设置醒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版面、贴画、海报、分类指南,公众号二维码等,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做到内部员工知晓率达100%。
4.倡导居民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绿色环保包装袋(印生活垃圾分类标语),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商务工信局共同指导商超使用可再生或可降解环保包装袋。
(二)设施配置
按照区域划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两色生活垃圾分类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海鲜、熟食品、蔬菜区域设置三色生活垃圾分类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进、出区域设置四色生活垃圾分类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签订《阜康市餐厨垃圾清运协议书》及《阜康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承诺书》并做好登记台账;
(三)人员管理
商超负责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分类后生活垃圾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做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100%。
六、企业标准
示范单位:新疆金象赛瑞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塑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新疆金象赛瑞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802273.74平米,其中生活区占地面积9279.74平米,产业区占地面积792994平米,办公楼2层28个房间,宿舍楼2栋,每栋5层,共计280间房屋,共有职工416人,职工食堂面积约1000平方米,每日产生餐厨垃圾约30公斤,每周产生生活垃圾约1吨。
新疆塑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占地66600平方米,其中生活区占地900平方米;办公、宿舍楼1幢5层共计52个房间,共有职工90人。
(二)工作要求
由产业园管委会牵头,对企业职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并正确指导职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做到企业员工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100%。
(三)设施配置
1.在职工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设置四分类生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在职工宿舍及办公室放置两分类生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在就餐区域设置绿色厨余垃圾分类桶,并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签订《阜康市餐厨垃圾清运协议书》及《阜康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承诺书》并做好登记台账。
2.对场内产生工业垃圾进行单独处置,并登记处置流程。
3.设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点并对产生量进行登记造册。
(四)人员管理
企业负责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对本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分类后生活垃圾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做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100%。
七、餐饮行业标准
示范单位:新疆风味城(公园六号店)、麻辣空间火锅食府
(一)基本情况
新疆风味城(公园六号店):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共2层楼,营业面积400平方米,11个包厢,每日客流量100人左右,产生餐厨垃圾约25公斤。
麻辣空间火锅食府:占地面积1098平方米,共1层楼,营业面积1008平方米,14个包厢,每日客流量200人左右,产生餐厨垃圾约200公斤。
(二)工作要求
1.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协助对餐饮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培训并检查指导。
2.在餐厅前台、大厅、包厢等公共区域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展板、贴画、海报、分类指南等,结合“光盘行动”等活动从源头上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营造行业良好的宣传氛围,做到内部员工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100%。
(三)设施配置
在进出口设置一组四色生活垃圾分类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在每层楼梯口配置四色生活垃圾分类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在各个包厢设置三色生活垃圾分类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签订《阜康市餐厨垃圾清运协议书》及《阜康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承诺书》并做好登记台账。
(四)人员管理
餐饮业负责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指导就餐人员正确分类生活垃圾,并将生活垃圾按照四分类方式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100%。
八、学校标准
示范单位:市晋阜小学、市第三中学
(一)基本情况
市晋阜小学:总占地39960平方米,建筑面积14801平方米,3幢楼共计9层,109个房间,目前教职工共计51人。
市第三中学:总占地38085平方米,8幢楼共计240个房间,目前教职工160人,学生1200人,每日产生餐厨垃圾20公斤。
(二)工作要求
1.在学校楼道、教室摆放垃圾桶。每个普通教室、办公室和专用教室摆放可回收物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每个楼层摆放可回收物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师生在学习、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按分类要求直接投放在室内的垃圾桶内。每层楼设置一个有害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必须直接投放到楼层的专用垃圾桶内,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可回收物送至学校专用垃圾场所存放,由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其他物品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在放学时投放到垃圾场内的分类桶中,若上课期间垃圾桶已满可就近投放到楼层的分类桶中。
2.醒目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展板,楼道张贴宣传海报,在家长微信、QQ群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信息并开展家校宣传实践活动,收集印证资料。
3.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学生思想道德实践课堂或者主题班会中,引导学生正确分类生活垃圾。
(三)设施配置
在教室内设置两色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在公共区域设置三色生活垃圾分类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在室外公共区域设置四色生活垃圾分类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就餐区域设置两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桶(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与餐厨收集运输单位签订《阜康市餐厨垃圾清运协议书》及《阜康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承诺书》,并做好登记台账。
(四)人员管理
1.由学校负责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组或班,检查指导同学投放生活垃圾;
2.由市教育局指导学校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对本学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分类后生活垃圾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做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100%。
九、推进计划
(一)3月底前各示范点完成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宣传、培训计划的制定,并与餐厨收集运输单位签订《阜康市餐厨垃圾清运协议书》及《阜康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承诺书》。
(二)4月底前完成示范点内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并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工作推进会。
(三)4月底前对示范点开展一次综合性指导培训。
(四)5月中旬完成居民小区示范点生活垃圾分类桶的配置及生活垃圾分拣房前期建设准备工作;5月中下旬邀请区、州各级领导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域专家调研指导阜康市垃圾分类示范点打造工作。
(五)6月中旬各行业示范点组织相关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
(六)7月底前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议,总结各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七)12月底前全市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学校及准东办事处辖区内各行各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