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昌吉州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上培训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27/2020-000055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转发 昌吉州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上培训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18:45:52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社保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部(人社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事部令第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网上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州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中、小学教师系列)。
二、培训时间和内容
2020年6月10日至12月30日,逾期不再组织网上培训,培训内容以系统设置内容为准。符合2020年晋升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于8月20日前完成公需课网上培训任务,以免影响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
三、培训形式和流程
培训采取线上网络学习方式进行,学员按程序自行在网上完成注册、学习、考试等相关内容,也可关注“昌吉人社”微信
公众号在移动端登录学习。
(一)网络培训流程
1、学员自行登录培训系统网址:http://cjrc.LLLnet.cn;
2、按要求在线实名注册并登录系统;
3、进入培训广场,点击“选择课程”;
4、点击页面下方“立即购买”按钮,进行网上缴费(2020年公需课培训收费为每人100元);
5、完成网上缴费后,在个人中心进行学习与考试;
6、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和课程测试且合格后,可在个人中心的“档案证书”栏目在线打印“合格证书”。
(二)移动端学习流程
1、在微信端搜索并关注“昌吉人社”微信公众号;
2、在“继续教育”模块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3、在“我的课程”模块选择学习课程并完成学习内容;
移动端无法进行注册、缴费和课程测试,需在电脑上完成。
四、培训缴费
学员可自行上网缴费,缴费步骤如下:
第一步:在培训广场选择课程并点击“立即购买”;
第二步:如需发票,请填写出具发票单位或姓名,需要按提示现场取票;
第三步:可选择“银行卡快捷支付”、“网银支付”或微信扫码支付,推荐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在培训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网站提供的服务电话咨询。
五、培训管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文件精神,公需科目的总课时为30课时。学员在网上学习期间,系统将自动记录每个学员的在线学习时间,重复学习同一专题,系统不累计学时。学员完成专题学习后进行网上测试,测试合格者视为完成本专题学习任务。
(二)为保证培训工作实效性,培训平台定期通过技术手段对系统内学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采用第三方软件等非正常的学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学习资格并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三)培训结束后,学员可自行打印“昌吉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书”留存。
(四)各县市、州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上培训工作,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上报名、学习,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任务按时完成。
六、服务支持
培训报名、学习期间,学员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方式:0994-2267859
技术咨询:400-8989-889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