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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康市2020年小升初申请到本地其他学校就读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03/2020-000129 主题分类 教育
名        称 关于阜康市2020年小升初申请到本地其他学校就读的通知
文        号 阜教〔2020〕17号 发布日期 2020-05-02 18:33:32
发文单位 阜康市教育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全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

根据学籍管理及招生计划相关文件要求,目前我市初中严格按对应的小学免试招收新生,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区面积不断扩大,有部分学生由于户籍住址和家庭住址变更,到对应初中就读距离较远,为了满足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现将2020年阜康市小学升初中申请到本市其他初中学校就读所需条件和办理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的条件

1.在我市就读并注册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在校生。(小学2014级)

2.因监护人购买住宅(拆迁),现住址变更,升学到对应初中后不能就近入学的(不包括租房居住)。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1.学校初审时间:2020年5月25日——5月29日

2.学校办理地点:各小学教务处

3.教育局复审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4日

4.教育局办理地点:阜康市教育局基教办(阜康市天山南街31号)。

三、办理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向现目前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小学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打印出空白申请表,指导学生家长填写正确完整的申请表,学校审核无误后填写审核意见并盖公章,将材料复印件和申请表一式两份装订(学校、教育局各一份),填写花名册和统计表。各小学于6月1日前交教育局基教办,并负责通知家长后期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四、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或明确的监护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公证书)、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有效期内居住证明,户口簿复印件须提供首页、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纸规格(提供资料有效时间为5月30日以前)。

五、工作要求

1.由于此项工作为统一一次性办理,故要求各学校提前做好此项工作的宣传工作,使家长了解申请的程序及具体要求。

2. 学校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场验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5月30日以前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或提出申请后但未要求到教育局复审的,均视为家长自动放弃申请,不再予以办理。

附件:小学毕业学生申请变更就读学校申请表


阜康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