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水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FK015/2019-00002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水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9-02-17 21:19:12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2018年,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阜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阜党发[2017]2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服从和服务于全市水利事业发展的大局,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水利工作的各个环节,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为加强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强化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2003年1月7日成立阜康市水政监察大队,核定人员编制3名,建制股级,与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隶属阜康市水利局。主要承担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水工程保护、渔政执法等水行政执法及水利规费征收、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2007年1月20日,阜康市水政监察大队更名为阜康市水政渔政监察大队,机构类型为行政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2007年12月28日,市编委又为市水政渔政监察大队下达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17年9月7日,更名为阜康市水务综合执法大队,作为水务执法机构予以保留,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目前在岗人员7名。
二、工作情况
2018年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局党组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特别是对权力清单清理事项多次组织专题研究,落实牵头科室,定期向市法制办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报表。
1、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监管管理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截至目前,经最新动态调整行政审批文件确定,我局有行政审批事项21项,根据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随时调整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2)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按时将行政许可事项入住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标准化审批服务,印制办事指南,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机制,定期在政府网站公示办理结果。
(3)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明确依法能够行使的职权范围,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4)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有效杜绝工作中存在的思想上不重视、工作落实不扎实、责任追究不健全等主观因素,召开绩效考核专题整改大会,实行重点工作定期督办制度。对各项领办任务,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未完成阶段任务的,进行全局通报,对连续被通报的,按照《阜康市党员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试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5)强化水环境保护。为合理高效利用开发水资源,维护水生态环境,加大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力度,制定《阜康市关于加强水库、河道管理的通知》、《阜康市河道管理执法检查活动方案》、《阜康市河道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为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治理水环境,针对国有农用地管理、“井电双控”管理,计量设施运行等方面违规行为,每月不定期开展巡查执法。最少每月4次巡查,共开展巡查50余次;开展执法活动4次,对四工河2.18案件立案处置,处罚4.9万元。对付呈鼎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各执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整治;惠晓东破坏井电双控计量设施盗水案水务局水务综合执法大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
按照《严格落实将水资源论证作为涉水项目申报审批前置条件的通知》《关于生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实施阶段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市30余家企业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将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等项作为新建企业规划的前置必备条件,并对以上企业水资源论证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情况、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10余家企业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30日内整改完毕。目前该部分企业已基本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正在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对新建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水利部门率先垂范,对自建项目,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要求,先编制方案和报告,后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共收到70家企业报审的方案、报告,提交备案160余份。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对阜康市水务局发布的8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除1个已废止外,其余7个文件仍继续有效。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坚持长期聘用法律顾问和专家审查机制,在面对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经法律顾问或专家论证。2018年制定出台了《阜康市超采区治理方案》和《阜康市非法机电井整治方案》并印发执行。目前,已完成全市禁采区非法机电井的关停工作,自行设计实施禁采区关停机电井替代水源工程,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城市水源地替代水源工程建设方案并实施。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今年,开展执法活动4次,对四工河2.18案件立案处置,处罚4.9万元。对付呈鼎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各执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整治;惠晓东破坏井电双控计量设施盗水案水务局水务综合执法大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并将行政裁量标准向社会公布。利用先进的执法仪器设备,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行政执法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人员及监督举报途径等,都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针对我局实际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状,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抓好教育培训,在提高素质上下功夫
为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错误、引用条款不当以及不文明执法等问题的发生,我局将紧紧抓住法制建设这一主线,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严格执法程序,在规范行为上做文章
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3、严格监督审查,在落实责任上动真格
对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健全错案登记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建立完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阜康市水务局
201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