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三台油田北20井区梧桐沟组油藏更新井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FK012/2018-00007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对北三台油田北20井区梧桐沟组油藏更新井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文 号 | 阜环函[2018]41号 | 发布日期 | 2018-07-24 10:16:57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环保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你公司报来《北三台油田北20井区梧桐沟组油藏更新井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新建,位于准噶尔盆地东部,乌鲁木齐市以东约100km,南距三台镇33km,项目区占地为油田境内,周围1km无居民区,地表类型为戈壁油区,距离北侧的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均大于36km,行政隶属昌吉州阜康市管辖。本项目部署B2118更新井1口,坐标为E 88°43'17.91",N 44°20'45.91",井深23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石油工程及相应地面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8%。
二、根据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业主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综合利用等环保措施的条件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三、项目运行管理中还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地100%围挡、主要道路100%硬化、土方水泥等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试油期罐车拉运原油必须做好密闭措施,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伴生气(天然气)应进行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的,通过火炬点燃放空,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中岩屑必须经不落地收集系统处理,分离后钻井废水返回井下循环利用;井下作业废水必须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集中收集后运至北三台油田联合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妥善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收集池,工程结束后进行卫生填埋;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优质材料,确保固井质量,避免井漏事故污染地下水。
(三)落实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需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电机、钻机和各类泵等高噪音设备应设置防震、消声装置,运营期噪声排放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在钻井过程产生的废弃非磺化水基泥浆、岩屑必须经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固相用于修建通井道路、填坑、铺垫井场或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试油期产生的废压裂液、酸化液、洗井废水全部排入井口方罐,运至北三台油田联合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妥善处理;机械润滑废油、液压控制管线刺漏、清洗保养废油等,必须规范收集和储存,在钻井结束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后送至北三台油田联合处理站固体废弃物填埋场。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减少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和施工范围,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须做好扰动区域地表恢复。必须做到各类油品不落地,不得对土壤、植被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六)项目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编制通则》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习。
(七)本项目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监理报告,纳入环保验收内容。
(八)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逐步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四、项目应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各项要求。
五、项目竣工后,需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六、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项目在运营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对环保“三同时”执行等情况具体负责。
阜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