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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面积核实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16/2017-00001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名        称 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面积核实工作的通知
文        号 47 发布日期 2017-05-20 16:56:29
发文单位 阜康市农业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各乡镇:

按照《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行方案》新政发〔201655号,明确从2016年起在我区全面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根据《自治州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昌州农字〔201613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面积核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查

(一)市、乡(镇)、村(自然村)、种植户要逐级召开会议,村民少的村组要求全体村民参加会议,村民多的村组要求三分之一以上小麦种植户参加;各住村工作组要及时组织召开本村补贴申报会议,认真核查申报小麦面积。

(二)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村委会进行详细登记,填写《昌吉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清册》,农户信息填写完整、准确无误后由种植户本人签字,村委会和驻村工作组及乡镇政府抽调人员进行全面面积核实后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个村在种植户申报、实地核实面积和公示等阶段均留存图片资料。

(三)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向乡镇汇总上报《昌吉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明细表(村级汇总)》,此表由本村种植户代表(不少于3人)、住村工作组组长和2名村干部(村书记、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各乡镇。

(四)乡(镇)进行面积核查审定后填写《昌吉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乡镇汇总)》,此表由制表人、乡镇分管农业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政府公章后报送市农业局。农业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面积核准后,乡镇、村组再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核查时间

各乡镇于65日前完成面积核实、公示并汇总报送农业局

三、具体要求

(一)惠农政策补贴工作已列入区、州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同时粮食补贴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各住村工作组要同本辖区内村委会切实做好农作物面积登记、核查、上报工作,确保按时、准确上报小麦核查面积。

(二)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小麦面积核查领导小组,抽调政府及农经、农机、水利、农业、林业、财政等站所工作人员,分片包村落实责任到人。

(三)小麦面积申报严格按照属地申报的原则,认真核实本乡镇行政辖区内所有小麦面积;同时落实第一承包人(农场法人)申报的原则,严厉杜绝重复申报和跨乡镇、村申报的情况发生。

(四)市农业局将对各乡镇小麦面积申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主要抽查种植面积与申报面积是否相符、查看补贴申报会议、申报台账及公示的影像资料等,抽查结果将作为乡镇年终双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五)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将文件下发到各村、种植大户和私人农场,在乡政府设立举报箱,并在65日前将《2017年昌吉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作物面积核实明细表(村级汇总)》和《2017年昌吉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作物面积核实汇总表(乡镇汇总)》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市农业局。

(六)留存工作影像资料。在村民签字上报、实地丈量核实、村组公示等各个阶段留存影像资料,每个中心村留存6张以上图片,与汇总台账一同报农业局生产办。

(七)农业局将会同督查室、纪检委、财政等部门形成联合抽查组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绝不姑息,严格按照套取国家资金进行处罚。多报面积较大、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2017年我市小麦面积核实工作无误差、无上访、无纰漏完成。

 

附件:2017年昌吉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清册及汇总表

 

 

阜康市农业局    

2017年520

附件: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作物面积核实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