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康市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01/2017-00000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关于印发阜康市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阜康市 2017 汛期 地质灾害防治 防治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阜政办〔2017〕14号 | 发布日期 | 2017-03-14 19:01:05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阜康市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4日
阜康市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及《阜康市2010-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从我市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保障安全”的防治方针,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策群防为主要手段,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坚持不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谁引发、谁治理”、“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单位或人员负责治理。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阜康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丁矗副市长
成员:刘焕锦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苏俊保市发改委主任
马渝人市财政局局长
葸卫锋市安监局局长
包海智市环保局局长
冉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孔其峰市住建局局长
陈亮市水利局局长
殷振东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刘培福市民政局局长
李世成市教科局局长
魏华市林业局局长
邹渤市卫计委主任
马勇市气象局局长
郑延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卫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汪勇69245部队团长
张跃天市疾控中心主任
高峰天池管委会资源保护管理处处长
马建明城关镇镇长
李虎九运街镇镇长
李萍滋泥泉子镇镇长
贾列里别克上户沟乡乡长
吾阿提汗三工河乡乡长
木拉提别克水磨沟乡乡长
杨晓东甘河子镇镇长
章科市电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焕锦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及车辆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
三、2016年全市地质灾害灾情状况
2016年,我市未发生达到统计规模以上的地质灾害,由于各项措施到位,全年无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与往年相比情况较好。主要是近年来,各乡镇、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业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普遍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体系,提高了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南部山区、矿区及天池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
四、2017年地质灾害险情形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类型。据调查统计,阜康市境内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泥石流、滑坡为主,地面塌陷次之,地裂缝、地面沉降不发育。各类地质灾害点隐患点289处,其中:各类核查地质灾害点133处(滑坡17处、泥石流15处、崩塌38处、地面塌陷62处,不稳定斜坡1处),新发现地质灾害点156处(崩塌135处、滑坡3处、泥石流9处、不稳定斜坡5处、地面塌陷4处)。
(二)地质灾害分布。阜康市地形地貌差异大,情况复杂,地质灾害的地貌分布差异较为明显,总体规律为:山区地质灾害较发育,尤以中山及低山丘陵区最为发育。根据对区内地形地貌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统计分析,冰川作用的高山-极高山区分布有地质灾害点4处,占总灾害点数的1.4%;干燥半干燥中山区分布有地质灾害点164处,占总灾害点数的56.7%;干燥剥蚀低山丘陵区分布有灾害点117处,占总灾害点数的40.5%;山前倾斜平原和冲积平原分布有地质灾害点4处,占总灾害点数的1.4%。其中:水磨沟乡分布地质灾害14处(崩塌8处,滑坡5处,地面塌陷1处),占灾害点总数的4.8%;三工河乡分布地质灾害136处(崩塌89处,泥石流15处,滑坡10处,不稳定斜坡5处,地面塌陷及隐患点17处),占灾害点总数的47.1%;上户沟乡分布地质灾害137处(崩塌73处,泥石流9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1处,地面塌陷及隐患点49处),占灾害点总数的47.4%;九运街镇、城关镇有各1处崩塌灾害点,共占灾害点总数的0.7%。
(三)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根据地质、地貌情况及今年气象预测,阜康市地质灾害发生预计在3月初至4月中旬的融雪时期和5至10月的雨季,其中7至8月为多雨季节,是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的多发时段。2017年,全市降雪量与往年相比偏低,但随着3月初气温迅速回升,南部山区、天池景区易发生融雪性地质灾害。由于人为活动影响,矿区全年均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预防,切实做好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四)重点防治区段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经调查,我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126处。2017年,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主要为夏季牧场、三工河谷、南部矿区以及平原采砂区;三工河乡、上户沟乡、水磨沟乡为重点防治乡镇,其中三工乡三工河上游牧业点、四工河中上游牧业点、上户沟乡甘河子河上游牧业点为重要居民点;天池旅游区、煤矿矿区、城郊及村镇居民居住点附近采砂坑为重要工程点。
根据各乡镇地质灾害区域分布,三工河乡以S111线沿线、三工河河岸两侧、天池景区及辖区内煤矿废弃井口、采空塌陷区作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水磨沟乡以水磨沟公路沿线、南部中高山区大、小马厩沟、花儿沟、哈拉木萨克沟等沟谷内牧民相对集中的区域及辖区内原关闭煤矿废弃井口、采空塌陷区作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上户沟乡以黄山河、西沟河、白杨河、甘河子河中上游牧业点、南部中高山区牧业点、辖区内有牧民活动的煤矿采空塌陷区、平原采砂区作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城关镇、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要加强辖区工程建设采砂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天池管委会要加强景区道路沿线、人员活动密集区内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五、2017年重点地质灾害区段及灾害点防治措施
根据全市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以往地质灾害体复活移动情况及气象水文特征,对圈定防范的重要隐患点和重点区段地质灾害情况,拟定相应防治措施。
(一)上户沟乡
1.南部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
灾害预测:地面塌陷、地裂缝在南部前山矿区广泛分布,突发性强,破坏严重,主要分布于阜康市东风福胜煤矿西北部、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矿区南部、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区北部、阜康市晋泰实业有限公司一煤矿办公室南侧、阜康市赛福特有限责任公司甘沟煤矿工业广场南侧和已关闭矿井的矿区一带。上述区域曾多次发生地面塌陷,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
防治措施: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在查清采空区的基础上圈定采空区影响范围,并设置铁丝网围栏和警示牌,一旦发现在采空区有居住人员,要立即进行搬迁或疏散,必要时对地裂缝、塌陷区进行回填处理,并指派专人长期进行巡查。
2.上户沟乡南部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
灾害预测:上户沟乡黄山河、西沟河、白杨河、甘河子河中上游牧业点、南部中高山区的哈熊沟、沙姆孙沟、哈阴沟、泉水沟、阴士道沟、影子沟等牧业点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在春季融雪季节及夏季汛期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防治措施:上户沟乡人民政府应在牧民转场时,安排专人指导牧民合理选择毡房搭建地和放牧点,对居住在地质灾害点附近的居民,应及时组织搬迁或疏散至安全地带。对东湾村、小泉村、白杨河村、黄山村等牧业村,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放牧点周边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查监测,监测次数每周至少一次,雨季要实行24小时监测。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汉、哈两种文字警示牌,提醒牧民远离灾害点从事牧业活动。发现险情时,要立即通知牧民向灾害体两侧迅速撤离,并将险情速报市人民政府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3.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白杨河七号井井口西侧崩塌。
灾情预测:煤矿工业广场、主斜井位于崩塌体下方,该处崩塌由于大气降水,坡脚开挖,陡崖裂隙发育,目前稳定性差,遇地震或强降雨有可能发生岩体崩塌,直接威胁崩塌体下方工业广场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由上户沟乡人民政府负责,市国土资源局配合,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专人进行监测,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对灾害体上悬石和风化碎屑物进行清理,发现灾情险情时立即将受崩塌灾害威胁的所有人员搬迁、避让或疏散至安全地带。
4.通往白杨河四号石灰岩矿道路沿线崩塌。
灾情预测:S303公路通往白杨河四号石灰岩矿道路沿线有崩塌隐患,连续降雨或强降雨都易诱发山体崩塌,直接威胁过往车辆、行人及牲畜安全。
防治措施:由上户沟乡人民政府负责,市交通局配合,在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路段设立汉、哈两种文字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行人进行避让。乡政府应指定专人定期进行监测,遇降雨天气时要加密监测。
5.康龙煤矿崩塌。
灾情预测:该点位于康龙煤矿,原为一地面塌陷核查点,经现场验证,原塌陷坑已填埋。由于采矿形成新的地质灾害,即崩塌。崩塌坡高约100米、长约130米、宽约300米,坡度60度,坡向150度。该崩塌隐患主要威胁过往行人及车辆安全。
防治措施:由上户沟乡人民政府负责,市交通局配合,在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路段设立汉、哈两种文字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行人进行避让。乡政府应指定专人定期进行监测,遇降雨天气时要加密监测。
(二)三工乡及天池景区
1.通往天池景区道路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
灾情预测:通往天池景区道路沿线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每逢汛期道路沿线都会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交通不畅,时刻威胁道路沿线过往车辆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由天池管委会负责,市交通局配合,在道路沿线地质灾害危险区段设置警示牌,定期对道路沿线危岩体进行清理,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测,监测次数每周至少一次,雨季要实行24小时监测,对危害程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有效治理。春季融雪期和夏季汛期要加大巡查力度,并将险情速报市人民政府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2.阔克胡拉村东侧泥石流。
灾害预测:三工乡阔克胡拉村(绿色家园)东侧泥石流沟在强降雨天气下易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虽进行了工程治理,修建了挡土墙,起到了一定的防护作用,但由于该区域有16户经营户从事餐饮服务业,人员较为集中,并且泥石流沟内堆积物日益增多,遇强降雨天气仍有可能发生泥石流灾害,对经营户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防治措施:三工乡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受威胁群众的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指定专人进行监测,监测次数每周至少一次,雨季要实行24小时监测,设置汉、哈两种文字的警示牌,提醒受威胁群众做好防范工作,并对泥石流沟内的堆积物定期进行清理。在强降雨时要提前做好受威胁群众的疏散撤离工作,发现险情,要立即通知受威胁群众向灾害体两侧安全地带转移,并将险情速报市人民政府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3.天池景区门票处两侧沿山一带泥石流、滑坡。
灾害预测:天池景区门票处东西两侧沿山一带泥石流、滑坡灾害较为发育,稳定性较差,遇强降雨或连续降雨,易诱发地质灾害,对经营户、游客、过往车辆及门票处基础设施构成较大威胁。
防治措施:新疆天山天池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门票处附近五官沟等泥石流沟内堆积物进行定期清理,对门票处西侧滑坡体下方经营户进行搬迁,在灾害体两侧设置汉、哈两种文字的警示牌,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测,监测次数每周至少一次,雨季要实行24小时监测,发现险情,要立即通知受威胁群众向灾害体两侧安全地带转移,并将险情速报市人民政府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三)水磨沟乡
1.原水磨沟乡三矿地面塌陷。
灾害预测:原水磨沟乡三矿(已关闭矿井)地面塌陷隐患为原采空区塌陷引起,稳定性较差,并且有道路从塌陷区附近通过,对当地牧民、过往车辆及行人构成较大威胁。
防治措施:该区域地面塌陷已于2009年进行了铁丝网围栏治理,并设立了警示牌,受威胁道路也进行了封堵。但由于该区域采空区情况不明,为避免采空区塌陷引发安全事故,应安排专人对该区域定期组织进行巡查监测,监测次数每周至少一次,遇强降雨天气时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险情速报市人民政府急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水磨沟乡人民政府要做好已设置铁丝网围栏的看护工作,避免其遭到破坏。
2.大马厩沟、小马厩沟崩塌、滑坡。
灾情预测:该区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稳定性较差,遇强降雨或连续降雨,易诱发地质灾害。
防治措施:水磨沟乡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受威胁群众的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指定专人进行监测,监测次数每周至少一次,雨季要24小时进行监测,同时要设置汉、哈两种文字警示牌,提醒受威胁群众做好防范工作。在强降雨时要提前做好受威胁群众的疏散撤离工作,发现险情,立即通知受威胁群众向灾害体两侧安全地带转移,并将险情速报市人民政府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四)城关镇
城关镇永祥砂厂。
灾情预测:该点位于城关镇永祥砂厂,原为采砂料场,人工开挖形成土质崩塌,以第四系土层为主,周围植被发育,人类活动强度强。
防治措施:市国土资源局已上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治理项目实施后,新的林地、草地将形成综合防护体系,有效治理因开采造成的土地破坏现状。
(五)九运街镇
九运街镇西八运村崩塌。
灾情预测:该点位于九运街镇西八运村内,为一砖厂挖矿形成的土质崩塌,长约200米,宽约35米,坡高15米,大致呈南北向。矿坑四周裂缝发育,除一侧发生崩塌外其余三侧均存在崩塌隐患。该崩塌隐患主要威胁砖厂、周围房屋及居民。
防治措施:市国土资源局已上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治理项目实施后,新的林地、草地将形成综合防护体系,将有效治理因开采造成的土地破坏现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水务、气象、国网电力、住建、交通、农业、民政等部门为配合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危及交通、煤矿和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由各单位负责监测预报,并进行治理,市国土资源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在汛期来临之前编写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危及人身安全的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出操作性强的“防、抢、撤”防灾预案,并将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3月底前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重点时期实行零报告值班制度,各乡镇于每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将监测情况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3225953、13899661788。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设立汛期防灾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灾情,立即上报。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对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要结合“科技之冬”、“村干部培训”、“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对村干部及广大农牧民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御意识和自测、自防、自报、自救防御能力。
(四)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市国土资源部门及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健全监测预警网络,把市、乡镇、村组、工矿企业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作为群测群防的主要依靠力量,强化对险情、险段的观测巡查,确保及时发现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让或化解灾害威胁,努力减少灾害损失。汛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监测人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进行数据更新,并建立登记台帐。
(五)加强资金保障。各乡镇在汛期必须安排人员和资金,组织对各自辖区内中高山区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监测。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的申报力度,积极争取资金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
(六)加强新建工程管理。对于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否则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尤其是交通、公路部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修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于已修建道路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路段,交通、公路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薄弱环节,集中予以整治,并落实监测人员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要加强预测预防,在隐患路段设立警示牌,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斜坡和不稳定斜坡,落实责任,及时治理;对坡面岩石破碎,易发生石块崩落的路段,及时封闭坡面,并设置坡面防护系统,确保公路安全。
(七)加强巡查检查。各乡镇要加强地质灾害巡查,把防灾责任落实到村、组和个人,完善防御措施,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市国土资源局及各乡镇要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负责对全市和本乡镇的地质灾害调查和应急处理。
(八)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一是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工、矿、企业负责人作为本片区地质灾害防灾第一责任人,要积极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巡查工作,不断提高对地质灾害的预防能力。二是建立由市、乡镇、工、矿、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由分管领导负责,专业人员或指定人员监测,做到防灾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加大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的动态巡查监测,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和灾情上报工作。对危险性大、稳定性差、灾情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危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威胁铁路、公路等重要生命线工程及重大基础建设工程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大动态巡查监测力度,每年巡查不少于5次。
(九)加强责任追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作用,认真落实防灾减灾要求,切实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抓好。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措施不力、玩忽职守、把关不严、违章生产建设等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