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药品违法案件信息公示表
索 引 号 | FK025/2018-00009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药品违法案件信息公示表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10 16:24:37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昌吉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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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阜市监药处字(2018)50号 |
阜康市甘河子镇安康大药房未经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
阜康市甘河子镇安康大药房 |
无 |
舒薇 |
未经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2018年9月3日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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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阜市监药处字(2018)52号 |
新疆惠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阜康市第六十二分店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新疆惠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阜康市第六十二分店 |
无 |
邓志强 |
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1、责令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处以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2018年9月3日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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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阜市监药处字(2018)53号 |
张付年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阜康市圣康药品超市 |
无 |
张付年 |
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1、责令阜康市圣康药品超市停业整顿;2、处以罚款12500元。 |
主动履行2018年9月3日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0日 |
注:案件公示内容包含: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药械、保化所有需要公示的案件总和。
惠生堂62店_1.jpg
惠生堂62店_2.jpg
圣康药品超市_1.jpg
圣康药品超市_2.jpg
滋泥泉子安康大药房_1.jpg
滋泥泉子安康大药房_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