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水利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 索 引 号 | FK015/2026-00001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阜康市水利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06 11:18:38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水利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5年,阜康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全面履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推动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水利系统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显著提高。现将阜康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采取局务会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职工大会集中学法等方式,确保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覆盖率100%。二是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水利部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线上培训班、逢九必讲等线上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学法用法教育培训,执法人员参学率达100%。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党组会、局务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全年共召开水利局党组会议30次、局务会议22次。二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全年参与对水利项目招投标、合同审批、重大决策会议参会、处理诉讼案件及咨询等重大事项94次,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切实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四是严格水事执法,全面加强常态化执法巡查,确保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精准防控”。全年开展各类水事执法巡查活动131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77起。五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强化。加强执法信息发布,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六是坚持“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全年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43件,取水许可受理1个。
(三)全面推进全民守法普法。一是制定《阜康市水利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宣传方案》等方案,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水利相关政策法规。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14场次,悬挂横幅22条,发放宣传册等宣传品15000余个。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借助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全方位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实现普法宣传“零”距离;二是通过电视新闻、微信、政务网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推送宣传信息、以案释法案例,最大限度地与群众形成互动;三是通过和违法行为人面对面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的形式,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有机结合,积极推进在执法中宣传、宣传中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四是组织开展宪法、民法等普法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宪法至上、依法行政意识;五是积极开展“水资源费改税”“农村水价改革”的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让普法走进群众身边,融入群众生活,发放法治宣传单200份。六是建立案例发布制度,从执法程序规范、案卷说理明晰等方面发掘典型案例,发布、宣传典型案例3批,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警示作用,做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升典型案例成效和影响力。
(四)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印发《阜康市水利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清单》等责任清单,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各项措施可量化、能落地;二是部署推进述法工作。坚持开展主要领导述法活动,对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述职。三是制定《阜康市水利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业务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行政执法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学习培训。依托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水利部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线上培训班、逢九必讲等线上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学法用法教育培训,执法人员参学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法治学习针对性实效性不足。虽然建立了常态化学法机制,但学习内容多以通用法律法规为主,与水利行业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专业法规的深度解读和案例研讨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学法流于形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存在“学用脱节”现象。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才占比偏低,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高,面对复杂水事违法案件时,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能力存在短板。
(三)普法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不够。普法宣传工作多集中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关键节点,常态化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仍以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传统方式为主,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普法的力度不够。对农村群众、企业等重点群体的普法针对性不强,部分群众和企业水法治意识淡薄,违规取水、破坏水利设施等行为仍有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在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上持续发力,对涉水违法行为,坚持违法“零容忍”,提升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力度;全面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积极加强与乡镇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切实维护水事秩序。
(二)规范落实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执法信息事前公开、执法过程事中公示、执法决定事后公开;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文字、音像的记录和归档,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落实法制审核责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落实告知制度,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三)加强水事执法宣传教育。不断拓展宣传途径、平台和载体,做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借力政府网站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树立执法权威和提升影响力;聚焦“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筑牢线上线下法治宣传阵地,开展普法系列宣传,着力营造爱水、管水、护水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行政执法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学习培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在执法实践中学习,提高执法能力,配齐配全执法装备,让执法人员“走出去,动起来”,通过重拳出击,形成对非法取用水等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阜康市水利局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