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4月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索 引 号 | FK031/2021-00001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4月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12 11:25:09 | |
发文单位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
发放情况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1年4月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优抚对象认定范围及认定程序的通知》昌州民字〔2014〕6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及要求,由本人申请上报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初审,再由县市上报州局,待区、州审批后按批复对退役军人进行身份确认,按照最新发放标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0]13号文件落实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2020年8月1日后标准:
1、在乡复员老军人19020元/年;
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9000元/年;
3、参战参试退役军人9600元/年;
4、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困难生活补助(540*军龄+12420)元/年;
5、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工民兵:一级因战:96970元/年,一级因公:93910元/年,一级因病:90830元/年;二级因战:87750元/年,二级因公:83140元/年,二级因病:80030元/年;三级因战:77000元/年,三级因公:72360元/年,三级因病:67770元/年;四级因战:63110元/年,四级因公:56970元/年,四级因病:52350元/年;五级因战:49290元/年,五级因公:43100元/年,五级因病:40030元/年;六级因战:38510元/年,六级因公:36440元/年,六级因病:30780元/年;七级因战:29270元/年,七级因公:26200元/年;八级因战:18480元/年,八级因公:16920元/年;九级因战:15350元/年,九级因公:12330元/年;十级 因战:10780元/年,十级因公:9220元/年 。
6、烈士遗属30780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644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24870元/年,烈士子女6480元/年。
7、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23400元/年。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1、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2021年3月全市享受优抚对象生活补贴共计395人(户),发放补贴资金538476.3元(其中:城关镇补贴125人、164183.33元;九运街镇补贴74人、97814.16元、甘河子镇补贴6人、5410元;滋泥泉子镇补贴84人、115721.67元、三工河乡补贴6人、7958元;上户沟乡补贴17人、23441.67元、水磨沟乡补贴2人、3735元;阜新街道办事处补贴15人、21233.33元、博峰街道办事处补贴37人、57966.32元、准东街道办事处补贴27人、44569.16元)。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由阜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农商银行,每月25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阜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负责人:周义德(书记 局长),联系电话:0994- 3523586
经 办 人:马艳(会计), 联系电话:0994-3227995
刘红艳(出纳), 联系电话:0994-3227995
2.阜康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郭林娟(局长), 联系电话:0994-3235128
经 办 人:孙 颖(科长),联系电话:0994-3227036
3.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王存亮(行长),联系电话: 13999546146
经 办 人:宣洁(柜员),联系电话:13619901240
附件:1、2021年4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发放表
2、2021年4月其他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表
阜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