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www.fk.gov.cn

【行政执法】阜康市查处2起违规学科类培训的通报

索  引  号 FK003/2026-000004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执法】阜康市查处2起违规学科类培训的通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2-06 19:21:02
发文单位 阜康市教育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坚决打击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近日,阜康市教育局通过线索举报和自查等方式,查处违规学科类培训2起。现通报如下:

案件1:阜康市博扬托管中心违规举办学科类培训案。

根据违规广告线索,阜康市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社区和警务室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排查,发现位于天山街招商大厦(1区11段)三层(6-11号)的阜康博扬托管中心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经查,该机构违规招收17名小学高段学生开展英语学科类培训。2026年2月,阜康市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该机构法人杨某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规办学行为,退还未消课费用1088元,没收违法所得26112元。

案件2:瑞桃园小区汪某违规举办学科类培训案。

根据群众举报,阜康市教育局联合社区和警务室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发现当事人汪某正在组织13名初一年级学生开展英语学科类培训。2026年2月,阜康市教育局根据核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汪某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规办学行为,退还未消课费用34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420元。

目前,阜康市域内无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任何组织或个人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法违规培训。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请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虚假宣传,不送孩子到无《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托管中心入学;不参加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英语)培训。同时,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以及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均为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违反相关规定。

请各位家长务必提高辨别能力,充分认识违规培训存在的人身安全、资金安全等风险,切实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阜康市校外培训监督举报电话:

1.学科类培训:市教育局  3227507

2.艺术、体育类培训:市文旅局  3377007

3.科技类培训:市科技局  3231176

4.违规发布广告、虚假宣传、收费等:市监局  3220315

 

 

                           阜康市教育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