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交财贸类】对阜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FK001/2025-00012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工交财贸类】对阜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阜发改综〔2025〕4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11:13:26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易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做好建设规划。为加快阜康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体系建设,满足群众对新能源车的充电需求,2024 年12月10日,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康市新能源综合补给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完成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相关建设规划。为全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和有力的政策指导。
阜康市发改委根据中共阜康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阜康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主席建议案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应办尽办、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务实的作风,制定工作方案,对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的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二、持续开展项目备案。我委积极联系企业,指导、协调企业依法、依规快速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类项目立项备案。其中,新疆昌电能源有限公司申报的阜康市城区停车场公用充电桩建设项目于2025年1月7日完成备案;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阜康市市区新能源补给站建设项目于2025年3月5日完成备案;阜康市时代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阜康市时代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物流补给站建设项目于2025年4月24日完成备案。
三、持续跟进项目落地。我委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在项目完成备案后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发挥作用。其中,新疆昌电能源有限公司申报的阜康市城区停车场公用充电桩建设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32台;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阜康市市区新能源补给站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6台,其余水磨滨河东西岸公共停车场、瑶池园公共停车场、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共停车场、老客运站公共停车场、龙潭路街角运动广场公共停车场17台充电桩,正在办理电力过路手续;阜康市时代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阜康市时代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物流补给站建设项目,已建成厂前路补给站、大黄山补给站共25台320KW一机双枪充电桩设备。
截至目前,阜康市年内备案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共计22个,已建成充电桩129台,258枪。有效缓解了新能源车主的“里程焦虑”,提升了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和满意度,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持续推动产业发展。一是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确保各区域充电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二是加强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提升充电服务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充电体验。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共同推动阜康市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
分管市领导审核签字: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王凯 电话:0994-3229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