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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阜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FK001/2024-000176 主题分类
名        称 对阜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6-25 12:06:49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陈文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稳定乡镇教师队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乡镇教师职称评聘优惠政策

积极推进教师职称评审改革,注重师德表现,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教师职称评审坚持向农牧区艰苦边远学校和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落实《关于做好 2023 年自治州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23〕69号)文件精神,对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2024年3月,60余名乡镇教师通过岗位设置动态调整及“双定向”职称评审晋升高一级职称。建立乡村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对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满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学校可以申请相应等级的流动岗位,激发乡村教师队伍活力,让教师安心从教。

二、推进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

深入推动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阜康市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成立教育集团9个,教育联盟2个,实现市域内集团化办学覆盖100%。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细化管理措施,教育教学管理同安排、同推进,实现市域内的教育资源共享。完善教师流动机制。加大教育集团内学校教师的交流轮岗力度,推动教师常态化循环流动。2024年选派交流教师77人,占符合交流总人数的20%,其中选派骨干教师46人,占骨干教师总数的59.7%。打通学校师资力量壁垒,让优秀师资共享、教研成果共享,实现集团成员校师资队伍优化提升,推动集团建设和发展,促进成员校管理联通,师资联用,文化联融。

三、严格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

坚持政治素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能力和专业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2024年计划招聘59名中小学教师,且主要补充到乡镇学校,打牢了我市乡镇教育发展的基础,努力解决好中小学教师学科性短缺问题。

四、落实农村教师待遇,做好服务保障

建立健全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收入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完善自治区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9〕43号)和《阜康市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文件要求,落实乡镇教师每月200-400元乡镇补贴,并纳入财政统发。全面落实《昌吉州激励教师十条措施》,解教师之难、增教师之力、优教师之遇。健全“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培育机制,重点评估市级工作室建设,推选2-3个申报州级人才工作室,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关心关爱教师队伍,做好2500余名教职工专项健康体检工作。提高乡镇周转房保障力度,优先解决新进教师的住宿难题。

分管市领导审核签字:

阜康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李文芳 电话:1819925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