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阜康市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流程
| 索 引 号 | FK016/2024-00016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申请流程】阜康市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流程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13:26:17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1.阜康市动物疫控中心监测发现阳性牲畜,出具检测报告,报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上报阜康市人民政府。
3.阜康市人民政府下达扑杀令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扑杀阳性畜。同时,市动物疫控中心在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4.每年3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3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29日)期间中央财政强制扑杀实施情况,说明强制扑杀畜禽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以及财政补助经费的测算,经州、自治区逐级审核报送至农业农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