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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康市查处6起隐形变异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通报

索  引  号 FK001/2022-000228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阜康市查处6起隐形变异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通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7-08 17:52:31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州、市关于“双减”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暑期“双减”工作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阜康市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治理,严肃查处隐形变异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负责人

地址

列入原因

办理情况

1

汪 某

明珠花园小区

自己住房,无证无照,招收14名中学生培训数学、物理、化学。按照60课时、30个小时800元的标准收费。

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退还学生家长所有已收取费用。

2

刘某梅

明珠花园小区

自己住房,无证无照,招收6名学生培训语文、数学。按照201000元的标准收费。

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退还学生家长所有已收取费用。

3

张某梅

蓝琪小区

自己住房,无证,招收8名幼儿园学生进行幼小衔接培训。按照1个月1000元的标准收费。

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退还学生家长所有已收取费用。

4

李某英

金穗小区

租赁房,无证无照,招收3名学生培训小学语文。按照14900元的标准收费。

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退还学生家长所有已收取费用。

5

马 某

富地康城

自己住房,无证,招收10名学生培训拼音。按照一个月500的标准收费。

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退还学生家长所有已收取费用。

6

戴某明

世纪花园小区

租赁房,无证,招收4名学生进行语文、数学作业辅导。按照1个月400元的标准收费。

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退还学生家长所有已收取费用。

每年暑期是校外培训活动的爆发期,一些组织或个人违法违规开展隐形变异培训借机敛财,制造社会焦虑和破坏教育生态。阜康市暑期没有任何一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也不容许任何无证无照的组织或个人针对学生开展校外各类培训。欢迎广大群众对发现的隐形变异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组织和个人予以举报监督,市“双减”工作专班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994-3227507

阜康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