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康市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检查标准 | 检查频次上限 | 备注 |
1 | 中共阜康市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局) | 档案工作 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2021 年1月1日实施) 第四十二条: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可以对档案馆和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 1.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3.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4.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 5.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6.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
责任编辑:阜康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