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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阜康市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2025-07-24 18:57:52 来源:中共阜康市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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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检查标准 检查频次上限 备注
1 中共阜康市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局) 档案工作 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2021 年1月1日实施) 第四十二条: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可以对档案馆和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1.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3.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4.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                     
5.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6.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责任编辑:阜康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