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六号公馆停车事宜反应多次得不到解决 | ||
| 来信时间: | 2026-04-09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政领导,你好!我是六号公馆55号楼居民,因55号楼单元门口没有划分停车位,全小区唯独55号楼没有设停车位,导致私家车全部停靠在我家厨房、餐厅、卧室窗户口,并且排气筒也是向着窗户,贴墙停靠,打开窗户尾气直接飘进家里,影响家人健康,一年四季窗户不敢开,多次向市长邮箱、社区、物业反应都得不到解决,希望这次能一次性解决,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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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 回复时间: | 2026-04-20 |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六号公馆停车事宜多次反映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6号公馆55号楼共有3个单元,按照规划设计图纸将1单元与2单元之间的空地设计为停车位(5个),55号楼周围其余地方均无停车位。 办理情况: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六)决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经营收益的分配与使用,需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准东街道与市住建局将相互沟通联系,对接是否能将机动车停车位更改为非机动车辆的停车位,并按有关要求征求居民意见。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准东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5167,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012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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