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怡心园小区电力移交国家电网事宜 | ||
| 来信时间: | 2026-03-25 | ||
| 信件内容: |
怡心园小区有几栋楼至今还需在物业缴纳电费,给居民、物业都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去年咨询物业说已向国家电网打过移交申请,预计今年三月可以移交。有关部门能否给个准确回复,到底什么时候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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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 回复时间: | 2026-04-01 |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怡心园小区电力移交国家电网事宜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红经核查,怡心园小区部分楼栋目前仍实行物业代收电费模式,该情况确实给居民缴费及物业日常管理带来一定不便。小区电力系统移交至国家电网不属于物业公司职责范畴,物业公司无法主导推进电力移交工作。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督促开发商尽快移交。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以及业主共有车库、车位的使用管理、维护养护;(二)公共绿化管护;(三)共有部分、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冰雪清除等环境卫生维护;(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救助等事项的协助工作;(五)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工作;(六)代收取的业主共有房屋、设施、车库(位)等使用费的账务管理;(七)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八)保管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九)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办理情况:针对居民反映的用电不便问题,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推动问题解决。下一步,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全力争取项目专项资金支持,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居民用电缴费不便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升小区居住品质。目前,2026年度该小区暂无电力改造移交相关实施项目。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0057。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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