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红黄蓝亲子园托育中心退费难 | ||
| 来信时间: | 2026-03-16 | ||
| 信件内容: |
我们于2024年5月与红黄蓝亲子园(百润店)签订幼儿托育协议12个月,目前已上完10个月,因红黄蓝园所搬迁造成不便,我方要求退回两个月托育费,对方百般推脱,先是更改每月托育单价,再是要求我们家长自己找人转课,微信上多次协商不下,现要求按我报课原价退回两个月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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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 回复时间: | 2026-03-23 |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要求解决红黄蓝亲子园托育中心退费难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 红黄蓝亲子园托育中心营业执照名为阜康市思涵教育咨询服务部,于2019年9月25日依法注册的营业执照,因场地租金较高,长时间内未能招收到新的幼儿进入托育中心等因素于2026年2月12日已注销不再经营。目前,该托育中心名称为新疆启明托育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阜康市博峰街街道民主路以东、世纪花园小区以西(博峰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二层)。 反映人为其子报名新疆启明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原阜康市思涵教育咨询服务部红黄蓝亲子园托育中心)全日托育课程。2024年3月29日双方签订协议合同约定:全日托6个月学费24000元,优惠后实缴19037元,反映人其子已上完10个月托育课。现反映人因托育中心搬迁接送孩子不方便为由,要求退还剩余2个月费用;新疆启明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对反映人所述事实无异议,但依据协议合同拒绝退费,因原靖岑(被托育人)未上满协议合同约定的优惠课时,如退费按协议合同计算所已上课时,目前原靖岑(被托育人)已上满10个月托育课,其费用为2017元/月×10个月=20170元,实缴金额19037元,故无余额可退。 新疆启明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承诺未上的2个月托育课程可以继续来上或转让他人,新疆启明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加赠1个月课程,即可享有3个月课程,目前未找到接受转课的孩子。 办理情况:针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核查并组织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终止调解。2026年3月1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联系反映人,将相关情况告知反映人,反映人对答复情况表示已知晓,同时告知反映人可以诉诸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2901。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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