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政办〔2018〕57号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阜康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01/2018-0005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阜政办〔2018〕57号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阜康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2018 57 阜康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十三五 规划实施 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阜政办〔2018〕57号 | 发布日期 | 2018-08-10 10:38:28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天池管委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阜康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5日
阜康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新发改规划〔2018〕286号)《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8〕52号)和《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将组织开展阜康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的意义
2016年1月8日,经阜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通过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确保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系列讲话精神,落实自治区、州、市党委和人民政府“1+3+3+改革开放”工作安排,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客观评价“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重大改革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落实情况,评价判断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总结提炼出推进规划实施的有效经验做法,并根据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评估原则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系统全面。深入评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情况,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实质性进展情况。
——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要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角开展评估工作。
——科学严谨。密切关注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实事求是。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四、评估范围
(一)《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二)对阜康市人民政府审批的阜康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包括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现代服务业、旅游业、节能减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能源、新型工业化、阜康产业园、商贸物流业、安全生产、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卫生事业、信息化、教育事业、环境保护、新型城镇化、民政事业、养老服务业、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事业、计划生育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口支援、气象、基础测绘等27项重点专项规划(以上规划均为简称,具体名称以阜康市人民政府相关审批文件为准);
(三)昌吉州“十三五”规划纲要40个专栏中涉及我市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五、评估重点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要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立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发展理念转变、发展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等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紧密结合区、州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一年稳住、两年巩固、三年基本常态、五年全面稳定”的五年规划,着眼于“十三五”时期处在从“基本常态”迈向“全面稳定”的关键时期,切实加强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研究,准确把握关于“基本常态”这一重要论断的深刻内涵,认真分析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战略性、全局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基本常态”和“全面稳定”的对策建议。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阜康市“十三五”规划纲要》4个方面的主要目标和30项主要指标,特别是15项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实现情况及原因分析。
(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关于创新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关于协调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关于绿色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关于开放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关于共享理念贯彻落实情况。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展情况,包括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情况,特别是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推动供需动态平衡、增强经济质量优势等进展情况。
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创新服务业发展情况;推进新型工业化情况;加快农业现代化情况。
2.关于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展情况;构建发展新体制的进展情况;转变发展方式的进展情况;
(四)三大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的完成情况,防范化解金融、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攻坚的完成情况,精准脱贫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脱贫。污染防治攻坚的完成情况,以及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突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集中攻关进展情况。
(五)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贯彻落实区、州党委各项政策要求,紧扣自治区党委确定的“1+3+3+改革开放”重点任务,围绕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旅游产业发展、改革开放、依法治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对口援疆、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深入分析影响重大任务落实的深层次问题,突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集中攻关进展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六)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规划纲要》专栏中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重大战略落地的支撑作用,以及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与推动改革、形成体制机制的有机融合情况。
(七)是否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综合研判形势变化,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相关建议。
六、评估方式方法
为全面掌握“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进展情况,深入了解规划实施的成效和问题,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需要多主体、多维度开展评估,在评估主体、评估形式、评估流程、评估标准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一)坚持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坚持自评估的主体地位,组织专门力量做好自评估工作。有效整合已有评估资源,持续推进评估工作创新,在精心做好调研方案基础上,开展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不断提升自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制度,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等多种形式选择研究机构、专家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扩大评估的参与面,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坚持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在对规划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重点评估规划《纲要》主题主线落实情况,设立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中期节点的执行情况,强化对“1+3+3+改革开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
(三)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相结合。在评估过程中,要着重对评估内容的实质和方向做出定性判断,并釆用可量化指标,使用规范统计数据,运用科学评价方法,对评估内容发展程度和数量关系进行定量分析,形成量化评估结果,客观反映“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
(四)坚持综合评估和专题评估相结合。中期评估工作既要围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系统性评估,又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州党委相关会议精神,从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等重大问题着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评估,增强评估工作实效。
七、组织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分工
1.《纲要》中期评估。《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由阜康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并负责起草《阜康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对照《纲要》中各自负责领域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阜康市发改委。具体如下:
一是“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截止2018年6月30日阜康市落实《纲要》的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责任单位:统计局)
二是“稳定发展,确保长治久安”篇。主要包括:全力推进依法治市、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力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司法局、安监局、卫计委、公安局、金融办、民宗委、法制办、应急办等单位)
三是“创新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篇。主要包括: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构建产业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责任单位:组织部、商信委、发改委、科技局、旅游局、交通局、人社局、教育局等单位)
四是“协调发展,推进转型升级”篇。主要包括:创新服务业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农业现代化、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加快基础设施现代化、加快推进信息化。(责任单位:产业园、发改委、商信委、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住建局、旅游局、政资局、规划局、环保局、文广局、民政局、科技局、煤炭局、供电公司等单位)
五是“绿色发展,加强生态化文明建设”篇。主要包括:加强国土空间开发管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环境建设与治理、加大节能减排力度。(责任单位:产业园、环保局、规划局、发改委、商信委、住建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气象局等单位)
六是“深化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篇。主要包括:强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改革(责任单位:改革办、编委办、人社局、卫计委、商信委、财政局、发改委、旅游局、交通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
七是“开放发展,壮大外向型经济”篇。主要包括: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扶持开放性经济发展壮大。(责任单位:产业园、商信委、发改委、财政局、旅游局、交通局等单位)
八是“强化助力、提高援疆综合效益”篇。主要包括: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做好产业援疆、加强就业援疆、继续做好智力援疆工作、强化两地交流交往交融(责任单位:援疆办)
2.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阜康市27个“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由各编制部门负责组织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抄送市发改委。其他规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并将评估报告抄送市发改委。具体如下:
《阜康市现代农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农业局组织实施。
《阜康市林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林业局组织实施。
《阜康市新型工业化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商信委组织实施。
《阜康市畜牧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畜牧局组织实施。
《阜康市现代服务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商信委组织实施。
《阜康市水利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水务局组织实施。
《阜康市旅游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旅游局组织实施。
《阜康市节能减排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发改委组织实施。
《阜康市卫生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卫计委组织实施。
《阜康市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环保局组织实施。
《阜康市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阜康市对口援疆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发改委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1.《纲要》中期评估:
2018年8月20日前,《纲要》中期评估内容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完成本单位落实《纲要》内容的中期评估报告,报市发改委。
2018年10月25日前,做好《纲要》中期评估报告与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的衔接、协调,以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工作,提请专家委员会论证后,上报市党委、人民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
2018年9月20日前,重点规划编制单位完成各自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市发改委。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阜康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妥善处理好评估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中期评估任务的顺利进行。
(二)科学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在“十三五”中期评估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十九大报告精神,围绕区、州、市党委、人民政府聚焦总目标和“1+3+3+改革开放”工作具体安排,紧扣《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对“十三五”规划中期情况进行深入地分析研究,并作出客观真实地反映。
(三)认真撰写评估报告,确保报告质量。《纲要》和各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是“十三五”规划中期进展情况的真实反映。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及“十三五”中期评估结果,认真撰写评估报告,确保报告质量。评估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包括重大项目和专项规划实施等内容);二是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三是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及分析;四是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具体措施;五是对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六是中期评估的时点和采用的数据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请市直各部门将本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及联系人通讯方式,于8月6日前报送发改委计划科。
联系人:俞婷
联系电话:3229509
电子邮件:735520@qq.com
附件1:阜康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办公室职责
附件2:阜康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评估指标表
附件3:阜康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评估联络表
附件4:阜康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评估所需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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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存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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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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