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郭林娟等七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01/2017-00136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郭林娟等七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阜康市 人民政府 林娟 同志 的通知 | ||
文 号 | 阜政任〔2017〕120号 | 发布日期 | 2017-12-26 18:14:35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市财政局:
经市委2017年12月15日常委会议提名,2017年12月20日市六届人民政府党组第十四次会议提议,经2017年12月22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郭林娟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马渝人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艳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马峥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
免去马渝人同志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眭颖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孟庆梅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峥同志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卫东同志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阜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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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人大、政协,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编委办、财政局,存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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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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